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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亿元!961家!在温州承揽过业务的建筑企业,快来领保证金
《温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于2018年3月1日正式实施。日前,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温州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温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对“保证金的缴纳实行“一地缴纳,全市通用”的原则,各县(市、区)不得重复征缴。”的规定作出了具体的部署。这项规定的实施标志着困扰着建筑业企业近10年的保证金重复缴纳的压力被彻底打破。
小布了解到,今年3月,我市启动了重复征缴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退还工作,但截至目前,全市仍有4.1亿元的保证金没有及时退还,符合退还要求的企业有961家。
市住建委对外公布了建筑业企业在本市保证金缴存情况,各建筑业企业如符合退还要求的,请携带相关资料及时办理。此外,市住建委还大力推行以银行保函和保险保函形式代替现金缴存的方式,为建筑业企业大大减轻了资金压力。
企业需提供材料
1、《温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退还申请表》1份
2、《资金入账确认书》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3、企业保证金退还账户的开户证明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注
①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办理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②如存在免缴情况的,请到缴纳地主管部门进行登记。
办理程序
1、企业填写《温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退还申请表》,发送至温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稽查科邮箱1810660173@qq.com,并电话(88877509)告知工作人员;
2、温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同时向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市人力社保部门核实企业近三年是否发生严重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
3、如不符合退还要求,市建管处工作人员告知企业;如符合退还要求,企业持上述材料至温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温州市飞霞南路896号建设大厦11层1107室,电话:88869119)办理退还手续;
4、温州市建筑工程管理处开具《温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退还通知单》,并在“智慧建管”平台调整企业保证金缴纳状态。企业持《温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退还通知单》到银行或保险公司办理退还手续。
注意事项
1、与《管理办法》不一致的已缴纳的保证金清退事项:
(1)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地区保证金缴纳情况进行清理,同时与缴存银行核对账户信息,将已缴纳、清退的保证金以企业为单位登记造册。
(2)已缴纳保证金的建筑业企业,保证金缴纳时限的认定按照初次缴纳的时间为准。
2、在温州市行政区域内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已缴纳的保证金准予退还:
(1)不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已缴纳的保证金;
(2)已缴纳保证金并连续3年内未发生严重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的。
3、各县(市、区、市级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建筑业企业退还保证金申请时,应先核实企业在本辖区是否发生严重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如未发生予以退还,并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温州市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缴纳证明》,企业可凭《缴纳证明》到保证金缴纳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如发生严重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企业必须在保证金缴纳地按文件有关保证金的调整要求缴纳后再行到原保证金缴纳地进行退还。
4、企业所提供材料需全部加盖公章。
已办理保证金委托管理银行名单
2018-05-18 08:34:32建筑企业开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