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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建筑企业的“价值分享计划”值得收藏!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或“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保障公司长远发展,增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骨干对公司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效地将公司利益、股东利益、骨干利益相结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实施价值分享计划。
一、 方案概述
通过对公司骨干人员的领导才能、专业才能及盈利贡献等方面的客观评判,将公司骨干人员划分为相应层级的“××合伙人”,并建立“合伙人晋升通道”以及“退出机制”,力争实现“合伙人”的责、权、利统一。
1) 激励工具:包括分红、超额分红、股权分红、特别福利、中长期保障等;根据合伙人的不同层级对上述激励工具进行相应组合,以确保激励效果。
2)激励对象:以资金、实物或技术性劳务对公司的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纳入合伙人范围,即包括公司股东(含机构股东的代表人)、参与高层经营管理的合伙人及非合伙人、中层业务骨干等。
二、 合伙人架构
1、 “合伙人”定义及准入条件
公司合伙人分为以下层级:
1)合伙人
l 与公司倡导的价值观一致,愿意长期参与公司的成长、发展;
l ...............................
l ....................................;
l ..........................
l 经公司股东会认可,具有卓越技术才能;
l ....................................;
l 经公司股东会讨论认为可以纳入合伙人界定范围的其他情况。
以上七项要求中满足五项即可成为合伙人。
2)高级合伙人准入条件:
l ....................................;;
l 在公司服务满5年以上,并担任公司高层管理岗位满3年;
l ....................................;
l ....................................;
l 经公司股东会认可,具有卓越技术才能;
l ....................................;
l 经公司股东会讨论认为可以纳入高级合伙人界定范围的其他情况;
以上七项要求中满足五项即可成为高级合伙人。
3) 首席合伙人准入条件:
l ....................................;
l 累计三年达到高级合伙人准入条件;
l ....................................;
l 经公司股东会讨论认为可以纳入首席合伙人界定范围的其他情况。
以上四项要求中满足三项即可成为首席合伙人。其获得的股权由公司原有首席合伙人与其协商后确定。
2、 “合伙人”晋升机制
达到上述指标后骨干即可申请晋升为相应层级的合伙人,晋升首席合伙人必须由三名首席合伙人提名,并经公司股东会讨论之后全体通过;晋升合伙人及高级合伙人须由二名首席合伙人提名,并得到公司股东会全体通过。
三、 方案描述
在保留公司原有薪酬及奖金制度(包括月发薪酬及季度、年度奖金)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层级合伙人设计带有梯度性的价值分配方法,激励工具及其适用对象如下表所示:
方案细节描述如下:
1、 分红
2、超额分红注:若合伙人从公司离职,其离职之后未兑现的分红部分原则上不予支取。
超额分红权以参与高层经营管理的高级合伙人及首席合伙人为激励对象,公司以本年度盈利状况为依据,以公司当年可分配利润为基数提取一定比例计做当期超额红利;提取数额一般为公司当年可分配利润的50%。分红比例须考虑激励对象司龄、职务、产值贡献度等个人因素,按照如下方式进行确定:
确定依据:根据激励对象司龄、职务、个人产值贡献度及团队产值贡献度系数进行确定,示例如下:
l ....................................;
l ....................................;
l ....................................;
注1、r表示司龄,即激励对象担任公司高层管理岗位起至本考核年度年终节点为止的入职时间;
注2、k表示团队产值贡献倍数,表示某项目团队年产值多于该年度团队产值最低额的倍数,即k=某项目团队年度产值/该年度若干项目团队中的最低产值。
注3、研发及非产值型管理类人员为公司的组织协调、长远发展发挥重要作用,从而间接为公司创造产值,因此在其产值系数的核算过程中,团队产值系数设定为1.4,即取上表中各产值系数的平均值。
l 确定方法:根据某激励对象的实际情况计算将相应系数求和,得个人系数Ti,并求出所有合伙人指标总分值之和T=∑Ti;激励对象i参与分红总量分配的权重为Qi=Ti/∑Ti,若分红总量为W,则该合伙人的个量为Xi=W*Qi。
l 兑现安排:为实现长期激励的目的,合伙人所获当年分红须以60%、40%的比例分两年兑现。
3、特殊福利
特殊福利以各级合伙人为激励对象。公司为激励对象组织带薪休假、考察性旅游及进修培训等活动,相关费用开支在年度预算中进行安排,并计入公司当期成本。休假及进修活动的时间、次数及具体安排结合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行确定。根据合伙人的不同层级,将其所享受的特别福利区分如下:
4、中长期保障注:经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非合伙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可参照享受高级合伙人的特殊福利标准;非合伙人的中层管理人员可参照享受合伙人的特殊福利标准。
中长期保障以全体高级合伙人及首席合伙人为激励对象,旨在为激励对象提供重大疾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中长期保障措施;此保险类激励模块不以还本、盈利为目的,其所需相关费用计入公司当期成本。激励对象达到高级合伙人或首席合伙人的准入条件时,即可享受相应层级的保险产品及保额,具体如下表所示:
2、合伙人离职后,公司终止缴纳其重大疾病保险额,续保费用需由激励对象个人 承担;注:1、重大疾病保险为长期投保险种,其投保总额不受公司盈利状况影响;
3、意外伤害保险为年度投保,保额由公司股东会根据公司上一年度盈利状况确定。
4、个人可享受累计保额由层级确定,不受个人业绩、持股量等因素影响。
具体保险产品的选择及其设计细节须由公司与承保方协商后最终确定。
四、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如何实施价值分享计划
(一)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本计划即行终止:
1、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公司出现合并、分立等情形。
(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
l ....................................;
l ....................................;
l ....................................;
3、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的,激励对象当年的实物及福利性奖励暂停发放,并取消尚未兑现的各类分红。
l ....................................;
l ....................................;
l ....................................;
5、激励对象与公司达成协议而暂时离职,应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由于公司安排或工作需要造成暂时离职的,经全体股东认定后,激励对象当年的实物及福利性奖励正常发放,分红及超额分红数额由公司股东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2)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暂时离职的,经全体股东认定后,当年的实物及福利性奖励暂停发放,分红及超额分红数额由公司股东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6、激励对象因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或宣告死亡的)而离职的,激励对象当年的实物及福利性奖励暂停发放,其未兑现分红及超额分红数额由公司一次性支付。
7、其它未说明的情况由公司股东会认定,并确定其处理方式。
2018-05-04 20:51:49建筑企业开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