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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持续推进网约车专项治理行动
随着春运临近尾声,为进一步规范网约车经营服务行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营造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杭州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持续推进网约车专项治理行动。
近日,杭州交通运输执法部门连续查处多起网约车违规违法案件。
01
网约车无证从业
处罚平台5000元
近日,在萧山机场二层出发平台,杭州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机场大队执法人员对正欲上客的网约车浙ADM69**检查发现,驾驶员张某通过某平台搭载一位乘客前往西湖区,但张某无法出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且网约车从业资格人员数据库中也没有其注册信息。这是一起典型的网约车驾驶员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违规案件。
执法队员发现,张某自2020年12月以来通过平台派单已完成数笔网约车订单。对完全不具备网约车从业资质的驾驶员通过注册并派单,机场大队立刻约谈该平台的经营企业。
随后,驾驶员张某、平台经营企业先后到机场大队接受处理。平台工作人员承认公司对平台注册登记的人员及车辆确实存在把关不严、审核漏洞的情况,得知该事件后,公司已督促张某考取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张某因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质从事网约车服务被机场大队处以1万元的行政处罚。平台经营企业作为网约出租车经营者,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被处以5000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杭州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将持续开展网约车专项治理行动,针对各类网约车违规行为进行重拳打击,加大稽查力度,落实违规车辆与涉事平台“一案双罚”的原则,规范网约车经营服务行为,营造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
02
驾驶员有点紧张
一查 网约车涉嫌无证营运
适值春运返程高峰,杭州交通运输执法部门铁路大队加强铁路枢纽周边运营秩序管理,提高巡查频率,加大执法力度。
2月23日上午10时许,巡查人员小高、小马在火车东站二楼平台发现一辆正在下客的小轿车驾驶员有轻微紧张的表现,于是上前突击检查。
驾驶员高某沉默不语,经车上乘客指证,该车司机通过某平台接单搭载乘客从杭州城北大厦前往火车东站,到达目的地后支付车费24.1元。
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车牌号为浙A1**HW的小轿车尚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因车辆涉嫌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被执法人员依法暂扣。
2月26日,当事驾驶员高某到铁路大队处罚窗口接受处理。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当事驾驶员因涉嫌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被处以1万元的行政处罚。下一步,铁路大队还将依法对涉事网约车平台进行调查处理。
03
线上线下联合发力
查处网约车巡游揽客
2月25日上午8点50分左右,杭州交通运输执法部门景区大队执法人员在监控中发现,一辆蓝色面包车在浙江省博物馆附近停车,驾驶员在车旁与过路游客不断搭讪,存在扰乱市场秩序的嫌疑。
执法人员立即前往现场查看,并与监控室驻守人员保持实时通讯,根据车辆位置机动执法。
此时,监控视频显示,有4名乘客上车,车辆经过北山路向杨公堤方向行驶。执法队员分析车辆行驶路线,推断其目的地可能为雷峰塔,现场人员随即在杨公堤与龙井支路交叉口北侧设点布控。
9点,牌号为浙AK5**5的蓝色小客车出现,执法人员当即指挥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该车驾驶员王某德及其驾驶的车辆均已取得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所需证件,但此趟行程为驾驶员招揽,未通过网络预约平台派发。其行为涉嫌违反《杭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未按规定的经营类型从事服务。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车驾驶员及乘客进行询问,制作现场笔录,并安排乘客乘坐巡游出租车前往目的地。
2月26日,驾驶员王某德到景区大队接受处理。因未按规定的经营类型从事服务,王某德被处以300元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景区大队将利用景区道路特点,开展实时联动,继续线上线下联合发力,整顿网约车市场秩序,为市民游客营造安全、有序的景区出行环境。
杭小通提醒
广大网约车驾驶员和平台企业:从事网约车营运,车辆要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同时驾驶员要取得《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方可上路营运,如果未取得经营许可,“无证”擅自上路,将被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网约车平台企业违反规定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驾驶员不一致的,对每次违法行为都将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来源:交通执法队
2021-03-04 19:04:12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