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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新”细则
2018年8月交通运输部出台新版《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价实施细则》,根据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实际操作需要,我省将于2020年开始正式实施。黑龙江省道路运输协会在疫情期间组织评审专家对新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操作方法进行了统一学习,并对道路运输、城市客运相关类别新细则进行了学习和梳理。新细则在标准化达标等级要求方面做了如下改动,需要重视。
1、分值要求《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总分1000分 (1)申请一级达标企业的自评(考评)分数不低于900分(满分1000分, 下同)且完全满足所有必备条件( “★” 、 “★★” 、 “★★★” 项);(2)申请二级达标企业的自评(考评)分数不低于750分且完全满足二、 三级达标企业必备条件( “★★” 项和“★★★” );(3)申请三级达标企业的自评(考评)分数不低于600分且完全满足三 级达标企业必备条件( “★★★”项)。2、必备项要求(1)带有“★”的考评条款是一级必备项,申请一级达标企业必须满足,不能扣分;(2)带有“★★”的考评要点,申请一、二级达标企业必须满足,不能扣分; (3)带有“★★★”的考评要点,申请一、二、三级达标企业必须满足,不能扣分。3、限制扣分项要求除满足带星项要求外,带有标注“AR” 的项目执行限制扣分要求,申请一级的企业该项目扣分分值不得超过该项分值的10%,申请二级的企业该项目扣分分值不得超过该项分值的25%, 申请三级的企业该项目扣分分值不得超过该项分值的40%,所 有“★”项,二、三级企业按照“AR”项要求执行,所有 “★★”项,三级企业按照“AR”项要求执行,所有评分项目中存在一项超过上述扣分要求的为达标建设不合格。4、不涉及项说明所有指标中要求的内容,如评审企业不涉及此项工作或当 地主管机关未要求开展的,视为不涉及项处理,所得总分按照千分制比例进行换算。如:某企业不涉及项分数为100 分,对照千分表去除不涉及项得分为720分,则最终评价得 分为720/900*1000=800分。协会评审专家历时2个月的时间,对新评审细则进行了收集及整理,评审细则(电子版)已经整理完毕。如需要细则(电子版)请企业按“企业全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所需类别(道路旅客运输、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货物运输站场、汽车客运站、机动车维修、城市公共汽电车营业、巡游出租车)”发送至@qq.com,工作人员24小时之内,把相关实施细则(电子版)发送给您。请各企业按照新版实施细则及时整理及更新企业材料,以便后续评价及年度核查使用。
2021-01-05 13:30:07建筑企业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