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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财务系列:警惕“雾里看花”,透视应收账款与存货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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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上)
建筑行业作为典型的轻资产行业,其资产端构成以应收账款与存货为主。建筑企业较低的产业链地位导致其前期垫资、后期资金回收滞后,协议约定和付款惯例往往存在一定时滞,造成其应收账款与存货高企。同时,建筑亦为资金密集型行业,在行业整体景气度趋弱、上下游资金收紧的背景下,应收账款、存货的资金占用与周转效率将直接影响建筑企业流动性,进而影响其信用品质高低。
中债资信通过对应收账款及存货科目的剖析,试图从不同侧面对建筑企业应收账款、存货质量及其潜在风险影响进行提示。具体结论如下:
1、应收账款与存货-工程施工对建筑施工企业现金流和利润影响巨大,工程占款的回收情况以及相关计提所采取的不同策略(激进或保守)将对其资产质量和真实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2、应收账款对建筑企业的资金占用持续上升,装饰、园林子行业垫资较大(如亚厦股份);关注下游房地产资金趋紧可能带来房建企业应收账款占款上升及流动性压力。
3、从信用角度看建筑企业的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可通过应收账款质量(规模及运营效率、分散性、下游客户的资信水平)以及企业自身管理水平(信用政策选择与事前预判、项目流程管控等)两个维度进行判断,后者往往扮演着更为重要的角色。
4、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可一定程度反映出企业的应收账款质量;从财务稳健性角度来看,企业信用政策选择意味着对于短期业绩与长期稳健发展的相机抉择;关注云南建投等财务计提较为激进。
5、存货-工程施工(已完工未结算)科目实质是“提前确认的收入”和“未来的应收账款”,较大规模的“存货-工程施工”形成资金占用,导致“应收账款”被低估,需关注建筑企业存货高企反映出的垫资及潜在回款风险。
6、作为“未来的应收账款”,“存货-工程施工”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将影响建筑企业的利润质量;关注七冶建设、重庆建工、西安建工、龙建集团四家企业。
一、建筑施工企业应收账款科目分析及风险关注
(一)建筑企业应收账款的界定与会计处理
1、应收账款的界定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主要包括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应向有关债务人收取的价款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其应收账款主要包括建筑施工企业应向发包单位收取的工程价款和列入营业收入的其他款项;销售产品、材料应向购货单位收取的款项;提供劳务、作业应向接受劳务、作业单位收取的款项等。
我国建筑施工行业技术壁垒和资金壁垒均不高,行业进入者众多、行业集中度较低,此外由于大部分施工合同主要通过市场公开招投标方式签订,市场化程度较高,企业竞争激烈,整体产业链地位相对较弱,受此影响,建筑施工企业下游业主延期支付工程款现象较为严重,较大规模的应收账款占用企业资源,亦使企业资金链趋紧。
出于数据可得性,我们对比了沪深A股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占比情况,2016年末处于产业链上下游的建材、建筑、房地产行业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8.41%、14.12%和1.31%,可以看出建筑行业应收账款在总资产中的占比显著高于其他两个行业。从趋势来看,建筑行业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重相对平稳,维持在14%~15%左右,但由于2014年房地产行业销售情况较差,资金链趋紧导致对房建企业占款增加,使得2014年该比值出现明显上扬,超过15%。根据中债资信对127家发债建筑企业的梳理结果,2016年末建筑发债企业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重为14.81%,基本与A股上市公司表现一致。
2、应收账款的会计处理
在会计处理方面,建筑企业的应收类款项主要包括应收的投标保证金、保函押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预付款项等。应收类款项科目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应尚未收回的账款;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则反映企业预收款项。
从应收账款科目来看,建筑企业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主要为应收工程款,即因承包工程应向发包单位收取的工程价款,是建筑施工企业在提供劳务、结算工程中产生的债权;其产生原因一般有三方面:一是工程结算需要一定时间,二是激烈的市场竞争使得建筑企业在结算付款方面给予下游客户更多的账期,三是业主拖欠工程款。其会计处理如下:
(二)建筑企业应收账款的资金占用
应收账款对建筑企业的资金占用持续上升,装饰、园林子行业垫资较大(如亚厦股份),关注下游房地产资金趋紧可能带来房建企业应收账款占款上升及流动性压力
根据2012~2016年中债资信梳理的样本发债建筑企业应收账款数据,2016年样本企业应收账款规模为13,960亿元,较2012年的7,340亿元,年均复合增速在17.58%,应收账款/营业收入也由2012年的16.42%上升至21.37%,应收账款对建筑企业的资金占用规模持续上升。从上升趋势原因来看,除2014年增幅较大主要系下游房地产行业资金趋紧,对建筑企业占款增加外,还有另一个主要原因,即应收账款系资产负债表中的存量数据,收入为利润表中的流量数据,随着企业规模的扩大、垫资增加,部分中长期应收账款周转较慢使得应收账款持续累积,导致资金占用比例逐年上升。
从各子行业看,装饰、园林绿化环保行业收现能力较弱,二者应收账款/营业总收入分别为95.30%及48.02%,其中装饰行业“以垫资拼业务”状况尤为严重,整体资金链压力很大,其中洪涛装饰、亚厦股份、金螳螂应收账款收入比分别高达154.09%、128.47%及91.42%,其中亚厦股份主要为合同期内应收账款,账龄在2年以上占比约20%,而2015年同期仅为15%,整体账期有所延长;洪涛装饰及金螳螂应收账款占比较高还有部分原因系可比性不同(二者收入确认均采用《收入》准则,而非《建造合同》准则,我们将在下文存货部分着重分析)。
此外,房建领域应收/收入比最小(19.40%),由于项目同质化相对较高、工期较短,下游房地产销售资金回笼较快,资金周转能力在建筑子行业中表现最好。不过,2017年下游房地产市场销售资金回笼的放缓、融资渠道的受限将加剧房企资金压力,进而加大房建企业应收账款的占款规模与回收难度(账期延长、坏账增加等),导致房建企业财务杠杆上升、流动性压力进一步加大。建筑作为资金密集型行业,在景气度趋弱、上下游资金收紧的背景下,应收账款的资金占用与周转效率将直接影响建筑企业流动性,进而影响其信用品质高低。
(三)建筑企业应收账款回款风险
从信用角度看建筑企业的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可通过应收账款质量(规模及运营效率、分散性、下游客户的资信水平)以及企业自身管理水平(信用政策选择与事前预判、项目流程管控等)两个维度进行判断,后者往往扮演着更为重要的角色
应收账款回收风险是指由于企业应收账款所引起的坏账损失、资金成本和管理成本的增加,对于建筑企业来说主要是坏账损失带来的利润侵蚀和催收、诉讼等环节带来的时间及成本风险。
应收账款出现坏账的原因与行业外部环境、企业经营及财务处理风格(激进或保守)、对手方履约能力和履约意愿等密不可分。具体来看,行业外部环境为应收账款回收风险的外因,通常不可控;但从应收账款回收风险的内因来看,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信用政策选择很大程度上是可控的。信用账期的应用一方面为企业发展提供机遇,另一方面亦加大了坏账的可能,这就需要建筑企业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并在业绩与承担风险能力的权衡中做出抉择。对手方履约能力和履约意愿往往需要在承接项目前作出事前预判,亦对建筑企业的管理水平提出一定要求。
从应收账款出现坏账的事后处理来看,对不能正常收回的应收账款,应加大清收力度,要求对方制定还款计划并提供相关的担保,确保其能逐步还款;对有一定偿还能力,但对归还欠款不重视、不积极,并以种种借口推托不还的债务单位,应适当采取诉讼方式,以法律手段强制收回。
故而从信用角度看建筑企业的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可通过以下两个维度判断:
摘要(下)
二、建筑施工企业存货科目分析及风险关注
(一)建筑企业特殊账户“存货-工程施工”科目内涵
建筑行业确认收入有两种方式(根据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规范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并且就“在一段时间内”还是“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提供具体指引。新收入准则将对建筑施工企业收入确认方式带来一定影响,由于具体应用指南尚未颁布,中债资信将对此保持关注):
采用劳务合同的会计准则确认收入(简称《收入》准则)和采用建造合同的会计准则确认收入(简称《建造合同》准则)。从建筑企业实际应用来看,大多数建筑企业均采用《建造合同》准则确认收入,仅有少部分企业(如金螳螂、洪涛股份)采用《收入》准则。两种准则标准下的收入确认方式分别如下:
由于收入确认和工程结算进度不同,存货中已完工未结算部分是“提前确认的收入”和“未来的应收账款”
《建造合同》准则下,建筑施工企业一般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建造合同收入,复式记账法中,当期确认的收入对应工程施工项目(确认收入时借工程施工、贷主营业务收入),而应收账款则与客户确认的合同结算价款对应(确认结算的合同价款时借应收账款、贷工程结算),由于实际操作过程中收入确认和工程结算进度存在差异(建筑行业产业链地位弱势,且行业竞争激烈,施工方议价能力偏弱,工程价款的结算通常滞后于收入确认1~2个月),导致期末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余额不等。“工程结算”和“工程施工”在资产负债表中没有固定列示,它们通过以下两种情况计入资产负债表。
从财务报表的勾稽关系来看,不考虑现金流量表,且假设工程在同一报告期内完工:本期确认的应收账款=本期确认的收入-存货里已完工未结算部分+预收款项里已结算未完工部分。
(二)建筑企业“存货-工程施工”的资金占用
“存货-工程施工”形成较大规模资金占用,导致“应收账款”被低估,需关注建筑企业存货高企反映出的垫资及潜在回款风险
根据上文分析,存货-工程施工产生的最主要原因是公司按完工进度确认收入,但同期并没有得到结算以及收到现金,在业主签结算单之前的应收账款计入施工方的“存货-工程施工”,而签字后则代表业主确认此笔应付款项,计入施工方的“应收账款”。因此,我们认为存货中“已完工未结算”项目在产生时已经确认了收入,但由于暂未得到结算,可视为“提前确认的收入”,在结算完成后将转为应收账款,因而也可理解为“未来的应收账款”。所以对于建筑企业来说,存货中已完工未结算金额越大,收入的“含金量”越低,这表明建筑企业虽然完成了很多工程量(垫资很多),但业主还没有同意给钱,形成较大的资金占用。
据中债资信不完全统计,2016年样本建筑企业中存货-工程施工(已完工未结算)科目占存货科目的比例近50%,规模较大。分领域来看,2016年样本建筑企业各子行业存货结构中,园林绿化环保、装饰、钢结构子行业的工程施工占存货的比例较高,均在70%以上,可见这三个行业由于各自行业特点其“潜在应收账款”规模占比较高,结算进度相比收入确认进度较慢,需重点关注其垫资及潜在回款风险。
由于存货中“已完工未结算”科目在产生同时确认收入,我们用存货-工程施工/收入比来衡量企业的存货规模。从样本企业看,“存货-工程施工”科目规模和应收账款相当,形成了客户对建筑企业的潜在应收账款,对建筑企业资金占用及未来回款产生显著影响。目前大多数建筑企业均采用“建造合同”准则,如果存货结构中工程施工占收入比例较高,说明一方面收入进度可能确认的相对激进,另一方面应收账款低估的可能性较大,因为如果按照计提准备项上相对保守的“收入”准则,这部分“工程施工”应该全部计入“应收账款”。具体来看,样本企业中棕榈股份、中泰桥梁工程施工收入比超过100%,分别为130.84%和103.62%,普邦股份、浦东建设、神雾集团、东方园林工程施工收入比亦超过90%,反映其结算进度较慢、收现质量偏低,对企业形成较大的资金占用。
(三)从财务稳健角度看建筑企业的利润质量
作为“未来的应收账款”,“存货-工程施工”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将影响建筑企业的利润质量;关注七冶建设、重庆建工、西安建工、龙建集团四家企业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存货-工程施工(已完工未结算)科目实质为“未来的应收账款”,若结转后面临一定的回款风险,但若没有计提相应的跌价准备或计提不充分,则需要警惕利润表的相关风险,至少利润的质量并不高。
存货的计提减值准备主观性较强,要求也没有应收账款那么严格,在可获得的样本建筑企业中(部分企业并没有披露存货-工程施工细分项,出于数据可得性剔除该部分企业),对“存货-工程施工”的减值计提中位数为0.13%,显著低于样本建筑企业应收账款减值计提中位数5.20%的水平;样本中41.57%的建筑企业“存货-工程施工”科目减值计提比例为0,计提普遍较少,表明其利润质量可能并不如报表所示那么高。部分“存货-工程施工”占比较高企业的计提情况如下表所示:
我们将2016年样本建筑企业中的存货-已完工未结算项目(工程施工)科目模拟计入应收账款,并按应收账款减值计提中位数来计提该科目,与样本建筑企业2016年利润总额比较,以《建造合同》准则确认收入的调整后的样本建筑企业利润总额合计减少25%,模拟利润偏离程度中位数为负的0.36倍。
由上图可以看到,样本建筑企业模拟利润偏离程度在[-2.57,1.72]倍之间,其中江河集团、精工钢构模拟后利润偏离程度在1倍以上,整体财务计提较为保守,报表利润在未来仍有潜在增长空间;79.78%的样本企业模拟利润存在负向偏离,其中山西路桥、云南建投、腾越建筑等企业模拟后利润偏离程度在负的1倍以上,财务计提较为激进,需关注其收益质量以及占款压力;值得关注的是,七冶建设、重庆建工、西安建工、龙建集团模拟后利润偏离程度在负的2倍以上,财务计提很激进,考虑到上述四家企业均为地方性国有企业,2016年资产负债率均为80%以上,整体债务负担较重,偿债指标表现较差,企业真实盈利情况有待观察,较大规模的存货及应收账款资金占用亦对企业现金周转产生不利影响,未来需重点关注其盈利实现及流动性压力,并防范回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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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06 09:43:37建筑企业开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