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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水利工程乙级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水利(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全面深化水利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水利建设市场营商环境,着力推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透明,水利厅决定开展2020年度水利工程乙级质量检测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抽查对象为四川省水利厅颁发资质证书的乙级质量检测单位,本年度将从乙级质量检测单位名录库中随机抽取10家乙级质量检测单位(抽取后电话通知有关市州水利局)。
二、抽查内容
抽查工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水利部规章,按照有关要求执行。本年度抽查事项清单详见附件1,抽查记录表详见附件2。
三、抽查组织
抽查工作由水利厅政策法规处组织开展。抽查时间为2020年11月4日—20日,具体行程另行电话通知;抽查组人员2名、专家1名,有关市州水利水务局派员参加。
四、抽查结果应用
水利厅将在厅门户网站公开抽查结果,并以“一企一单”方式将抽查问题整改要求通知相关单位,对问题严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予以行政处罚,对失信行为按照《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五、抽查工作要求
(一)市州水利局应积极配合,协助开展抽查工作,为抽查工作提供便利条件。请市州水利局确定一名工作联系人并于11月3日前报政策法规处。市州水利局负责通知被抽查单位按照附件要求准备相关资料,如实反映相关情况信息。
(二)各被抽查单位应履行法定义务,配合检查工作,按要求认真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消极对抗、弄虚作假,违者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各检查组成员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实施细则,及廉洁自律有关要求,秉承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精神开展检查工作,保守检查对象的商业秘密。
2020-12-24 11:09:39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