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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规划局构建规划执法长效机制
山东省泰安市规划局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属地监管”原则,不断创新方式,强化措施,构建起了规划执法长效机制。
推行重心下移,建立违法建设监管网络。该局将高新区范围内的规划执法权委托高新区管理委员会行使;按照“属地管理、重心下移”原则,明确泰山区、岱岳区政府负责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违法建设进行处置。市规划局负责指导、监督和考核区规划执法工作,并对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进行监管,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
实行关口前移,建立违法建设防控体系。制定出台《泰安市城乡规划管理诚信制度》,规定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规划部门与建设单位签订《规划实施诚信责任书》。对未签订的,不予核发许可证;已经签订的,要求严格按照审批规划实施建设。
落实目标考核,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对规划监察支队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制定完善规划项目审查、审批及批后管理工作效能考核规定,建设项目批后管理责任追究暂行规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等制度,将执法工作任务和目标分解量化,将工作效能与干部任用相结合,提高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不断规范执法行为。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7.09.05 韩长清 侯晓华
2017-09-09 08:57:32建筑企业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