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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住建厅通报批评22个建筑项目
山西省住建厅《关于2020年度建筑节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通报》(下简称《通报》公开发布,通报涉及主管部门、项目主体等方面;其中,点名通报22个项目,具体如下。
关键词:随机抽查
《通知》指出——
根据相关通知及检查方案,9月1日至10月12日,省住建厅组织开展了全省建筑节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检查组共随机抽查96个项目,检查项3269项(符合2270项、不符合999项,涵盖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装配式建筑等方面),对54个项目下发执法建议书。
关键词:存在问题
项目主体方面——
总体较好,但存在一些普遍性问题,执行建筑节能法律法规意识和能力有待加强。
建设单位第一责任主体意识不强,质量责任未得到有效落实,问题摘要:对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装配式、建筑节能等政策要求执行不到位;违规指定节能材料、门窗,直接签订专业分包合同;未向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能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
设计单位对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相关标准不熟悉,问题摘要:按照厂家提供的检测报告参数设计,违法违规进行设计变更;个别项目未对门窗耐火完整性提出要求,部分项目绿建专篇未纳入施工图。
施工单位总承包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摘要:施工专项方案针对性和实用性不强,有关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等内容不明确不完善,甚至直接从其它项目照搬照抄;未按施工图施工,随意变更,使用不合格节能产品,降低节能要求;签订的施工合同中保温工程最低保修期限不足5年。
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问题摘要:对进场材料检测和工程质量把关不严,将不合格材料按合格材料签字;对施工单位建筑节能材料未送检合格就先行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未能有效制止和纠正;监理日志记录内容不全面、不同步,屋面和墙体保温隐蔽工程验收影像资料不全。
检验检测机构责任心不强、能力不足,问题摘要:部分关键材料和部品进场复检项目,缺项漏项;现场拉拔试验滞后,检测依据错误。
关键词:项目通报
《通知》强调——
本次检查中,部分项目未严格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现场管理混乱,存在问题较多,予以通报批评。
涉及项目,具体如下——
太原融创外滩壹号城中村改造项目南区一期4号楼
清徐农产品展示及旅游接待中心
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农校岗位专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之教学及设施配套区实训中心
忻州碧桂园项目2号楼
兴县新城壹号建设项目二期工程5号楼
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能交通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指挥中心楼
晋中市保利心语小区(施工二标段)
祁县金丰苑
阳泉市大连国际公馆1号楼
盂县金龙二区商住楼建设工程项目(二期)
侯马市金山御景住宅小区(二期8#)
临汾市开发区甲骨文(临汾)信息产业园泰和广场
临猗县和悦府(1#)
运城市晋府壹号(11号楼)
大同市新荣区西村乡、上深涧乡2016年度采煤沉陷区治理搬迁安置项目20号住宅楼
大同市新水湾龙园项目7号楼
应县宝坻阁东区普通商品房建设项目1号楼
应县巴黎大街二期11号楼
晋城市青年城置业有限公司商贸物流园区I期工程9号楼
晋城市中原街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A2地块2号商住楼
武乡县王家峪煤业滨河苑科技人才居住区1号楼
长治屯留区映水兰香住宅小区一期(二区)D-5号楼
对通报问题项目主体——
依法依规记入“山西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记入不良信用信息,分别扣综合信用分10分。
关键词:工作要求
关于下一步工作,《通报》要求——
强化监管责任;强化项目主体责任;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本次检查项目整改工作,主管部门要跟踪督查,确保整改到位,不留隐患;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市要及时整改、查处,举一反三并加大事中事后监管,保证节能工程质量;各参建主体(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要严格执行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装配式建筑等方面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依法履行各自职责,确保项目总体受控。
(来源:山西省住建厅)
2020-12-14 12:20:35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