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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地区首批交通运输电子证照实现共享互认!
近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一市三省交通运输及政务服务主管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电子证照互认事宜的通知》,明确了自本月起将道路客货运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等证照纳入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互认的电子证照。依法出具的交通运输电子证照与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市三省交通运输部门予以共享互认。为给予交通运输电子证照现场核验便利,临海本地的交通运输从业企业、人员可通过“浙里办”APP进行电子证照申领、亮证及备查,一市三省交通运输部门对“浙里办”APP显示的有效交通运输电子证照予以认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不再要求查验纸质证照。交通运输部门可通过扫描电子证照二维码在线核验、网站查询等方式核实电子证照真伪,执法人员对交通运输电子证照要素存在疑问时,可以结合查验身份证、电子身份认证等方式予以判定。
2020-09-26 15:48:33建筑杂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