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乡镇环境整治」罗甸:“防、控、巡、拆”一体化,有效遏制“两违”建筑滋生
“‘两违’建筑破坏城市形象,我们一定要全力铲除这个城市‘毒瘤’!”近日,罗甸县以“乡镇环境整治”“八乱”治理为冲锋点、以高压的态势,继续抓好“两违”治理工作。
“两违”指未经批准占用土地,擅自建房的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为有效管控“两违”建筑,该县城管部门对县城规划区现有自建房屋分城东、城西、城北3个片区逐户进行详细编号、拍照取证,精准把握“两违”建筑管控底细,避免“两违”建筑查处拆除执法证据不足的现象发生。与此同时,为避免“两违”抢建行为,各片区城管执法人员全天候、全覆盖,不间断、不留死角地巡查,对巡查发现的违建行为,执法人员依照法律程序,下发停工通知书、限期整改拆除通知书,并对其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把违建苗头扼杀在萌芽状态,竭力遏制城区“两违”建筑蔓延,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据了解,为从源头上防治“两违”建筑,该县公安交警、住建以及城管等相关部门联合加强对砂土、砂石等建筑材料的运输管理,统一制作货运车辆运输通行证。即运输车辆向公安交警、住建、城管等相关部门提交运输去向详情证明材料,经以上相关部门逐一审核,相关责任人签字盖章后,方向其发放运输通行证,杜绝运输车辆为违建户运输建筑材料。
“今后我们将再接再厉,巩固治理成果。”该县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说。通过分片区严防死控、全方位巡查,城区‘两违’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目前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从源头防治“两违”建筑的良好局面。
年初以来,全县共查处、制止城区“两违”行为79起/户,依法拆除“两违”建筑34起/户,建筑面积3790平方米,“两违”行为同比下降 76 %,建筑面积同比下降88%。
2018-08-30 09:44:56建筑企业开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