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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开展建筑企业资质核查工作
8月6日天津滨海新区住建委开始对滨海新区的企业开展建筑企业动态核查工作,并发布了第一批动态核查企业的名单,限期提交核查资料到政府机关,进行现场核查。
核查通知内容
一、核查对象注册地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内的施工总承包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专业承包资质序列最低级资质(不包含铁路方面专业承包资质及住建部负责审批的专业承包资质)及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施工劳务资质企业
二、核查内容1、建筑企业准守资质管理规定的情况2、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情况
三、相关要求1、受查企业必须提供真实资料,受查企业不予配合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按不合格处理2、资质证书企业,应当保持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满住相应资质标准要求。3、资质核查将全面正常化,对不满住要求企业依规:限期整改、撤回资质
四、核查材料清单1、企业主要人员花名册2、技术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或注册证、学历证明、业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3、注册人员身份证、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4、所有人员近三个月社保清单(社保单网上可查)5、资质要求设备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6、如果技术负责人和注册人员与企业初始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保持不变,2、3项无需提供,只需提供人员近三个月社保清单即可。2020-08-29 09:59:47建筑杂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