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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审分级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分为一级企业、二级企业和三级企业。
一级企业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总局)审核公告;
二级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审核公告;
三级企业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州、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级安全监管部门)审核公告。
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其中一级为最高等级,三级为最低等级。水路危险货物运输、水路旅客运输、港口危险货物营运、城市轨道交通、高速公路、隧道和桥梁运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级不设三级,二级为最低等级。2020-08-14 10:34:39相关知识